半岛都市报1月5日讯(记者单俊楠) 记者从青岛市卫生局获悉,省卫生厅在1月 5日下发了《2010年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控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必须及早开始防控手足口病,并明确指出4月份到 9月份将成疫情流行危险期,要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防控重点。
省卫生厅明确要求,各地防控手足口病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专业队伍防控与群防群控相结合,以农村和社区群防群控为基础,而且要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防控重点,采取抓早、抓主动、抓基层的防控策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防控手足口病疫情中,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缺勤缺课登记制度,落实消毒措施,晨检率要在90%以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也要建立和完善婴幼儿家长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教制度、晨检制度、手足口病转诊治疗登记制度。市、县级疾控机构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深入辖区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农村、社区进行巡回指导,开展主动监测和病例搜索,对就诊的发热、伴或不伴皮疹的患儿,要指导家长立即带患儿去定点医院就诊,防止延误救治时机。
省卫生厅根据手足口病流行规律和近年来山东省疫情特点,按照流行周期及流行强度的变化,特别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划分为流行前期、流行期和流行后期三个阶段,以此来指导疫情防控。
1 月到 3月份为流行前期,此阶段手足口病疫情基本处于散发状态,聚集性疫情较少出现;4月份到 9月份为流行期,此阶段手足口病呈现流行态势,病例数连续一周以上显著增加或持续保持在高发状态,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出现社区传播和流行;10月到12月份为流行后期,此阶段手足口病例数显著下降至散发水平。
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在流行高峰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疫情研判应做到周研判、月评估,及时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防控建议。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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